宅基地拆遷子女繼承最新政策
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父母的房子要留給子女,有三種方式,分別是繼承、贈與和買賣,不管當事人選繼承、贈與還是買賣,都必須要付出一項花費:評估費,費用等于評估價×0.5%。
三種過戶方式中,多數情況下繼承的費用是最少的,也是最快捷的,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要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
(一)、根據《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二)、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收契稅。
(三)、法定繼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法定繼承人今后出售繼承房屋時,需要按照二手房買賣繳納各項稅費,但不需繳納個人偶然所得稅。
宅基地繼承最新政策
宅基地的性質是集體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按照我國相關法規,不屬于遺產繼承范圍,不能繼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團體內流通。依據《土地處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實在含義上的產業,僅僅一種使用權,擁有權歸村團體。宅基地既不能銷售,也不能承繼,但能夠在本村團體內流通,經過土地處理部分依法贊同,發放證件。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由于房地一體,房屋繼承后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續,但有限制條件。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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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新政策2022年是什么
法律分析: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繼承的,子女只能繼承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屋。 被繼承人依法享有該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該房屋就能被繼承,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房子即可。農村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農民建房的。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因此,宅基地不能作為個人遺產繼承。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房屋可以作為個人財產繼承。繼承人繼承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