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的,花幾萬元買了地基,現在不準建房,好傷心,該怎么辦才好
【1】地基不準買賣。
【2】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
當村民申請宅基地時,
村委會審批就可以了。
【3】從誰手里買的宅基地,
你可以要求該人退還你的錢。
【4】該人不退還錢的,
你可以帶著證據,去該人戶籍所在轄區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5】如果土地承包權歸承包人所有,
你可以與對方簽訂轉包協議,在土地承包期內,不蓋房子,改種農作物等。
花了20萬買了一套農民安置房,沒證的那種,跟房東簽了宅基地合作建房協議,這種無證房子可以購買嗎
你已經買了后悔晚了,農村宅基地歸集體所有,不是私人的財產,不能轉讓,買賣,繼承。
城鎮居民已經購買了農村宅基地,怎么辦?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2004年10月21日《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再次強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由于農村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而宅基地買賣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的合同因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農村出賣人以此為由要求返宅基地房屋的話,法院是會支持的,但是也會相應要求原所有人返還對應的款項;如果買賣雙方相安無事,且不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話,買受人還是可以繼續居住的。但是一定要清楚,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的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糾紛。
農村宅基地收費20萬違規嗎?
一、什么情況下的農村宅基地需要收費
這里所說的農村宅基地收費并不是說所有的宅基地都需要收費了,宅基地收費只是針對部門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情況,主要有下面三類:
1、一戶多宅即一戶有多處宅基地的情況
由于各種原因,不少農村地區還存在一戶多宅的想象,這個嚴重違反了“一戶一宅”的規定,特別是不少人還把宅基地荒廢著,嚴重浪費農村土地資源。針對一戶多宅的情況,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獲得政府的補貼。不愿退出的,需要按標準對宅基地進行收費,有償使用宅基地。
2、農村居民私自改變土地性質變成宅基地的
大家都知道,現在建房需要申請,只有報批之后建房才是合法的,農民私自建房屬于違章建筑。但是農村還是存在部分農民把房子建在自家耕地上的情況,這種私自改變土地性質,把耕地當做宅基地使用,是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強制拆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拆除的,要繳納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3、宅基地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面積
在農村建房并不是你想建多大就可以建多大,在面積上也有規定和限制。每個地區由于土地情況不一樣,所以相應的宅基地標準面積存在差異,對于超出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面積的宅基地,將按照收費標準收費,有償使用。
二、農村宅基地收費標準
農村宅基地的收費標準是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宅基地標準面積來計算的,在標準面積范圍內是不需要收費的,超過標準面積則需要交費。一般來說城郊的宅基地標準面積為120㎡,農村宅基地的標準面積為200㎡。雖說超出規定標準面積就要收費,但是超出面積在0-20㎡之間,是不收費任何使用費的。只有當你的宅基地面積超出20㎡以上,才需要收費。超出20-70㎡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收取有償使用費,超出標準面積每增加50㎡收費標準提高3元/㎡。
三、農村宅基地收費合法嗎?
宅基地收費肯定是政府部門進行收取的,并不是某個私人的規定,有相關的政策依據,肯定是合法的。2018年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落實和完成,農民拿到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村宅基地證》、《不動產權證書》,說明國家從法律層面對農民的房屋和土地進行了保障。所以,對于不合法不合規的宅基地使用情況,進行收費,也是符合規定的。不過目前還在試點中,具體的還是政府的通知和后續的政策規定。
參照一下你就知道合不合法了
城鎮戶口居民買了農村宅基地怎么辦
法律分析:宅基地申請條件
1、 農村居民戶無宅基地的2、(二) 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267平方米)的。
3、(三) 回村落戶的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回村定居的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4、(四) 原宅基地因影響城鄉規劃,需要收回或搬遷而又無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 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房屋的2、違反計劃生育超生的3、 一戶一子(女)有一處宅基地的4、戶口已遷出的5、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6、其它按規定不應安排宅基地用地的農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戶為單位,在城市規劃及規劃控制范圍內,每戶不得超過134平方米,其它范圍不超過167平方米。
綜上所述,對于農村自建的房屋也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房產證的,當然只有在當事人在合法的程序下辦理了房產證的情況才能證明自建房的房屋所有人是自己,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向當地部門提出申請,再提交相關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第二款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
現在年輕人都選擇進城,農村閑置好多新房,便宜也沒人買,怎么辦呢?
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繼承的的問題,7部門已經作出了相關答復:
“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
這也就是說,由農村戶口轉入城鎮戶口的農村子女,也可以依法來繼承農村老家宅基地的使用權。
30多年來,我國農村人口流動方向是“年輕人大量進城”,農村人口是相對過往下降的,大量的年輕人習慣去城鎮中購房。在這樣的人口變化現狀下,很多農村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老房子”。以我的老家山東某村來說,距離城市30多公里。
但發展的不慢,前些村里建了一條全是“二層樓帶院子”的商業街小區,已經被村里人搶光了。今年,村里又建了一個住宅樓小區。在村里建住宅樓,我也是很驚詫。
這些新開發的農村房屋或住宅樓,大多都集中于村里人氣比較高的主干街道附近。而一些20多年前老村周邊的老宅子,已經破舊不堪了。在我家,我爺爺家所在的那一條老胡同里,幾乎已經沒有人家了。
十幾戶人家的房子都空了,有些長年時間沒有人修繕,已經塌陷了。
這些宅基地上的房子大多都是60年代、70年代左右修的,一些還是土坯房。隨著村里人口的變遷,大量的年輕人都搬去了城鎮中生活,這些老房子也沒有人來居住或者修繕了。如果是,村中主干街道邊上的宅基地,還有人搶著要。
可這些在村里邊,周圍都是老房子,沒有人氣的宅基地,很少有人會選擇從這里翻開新房,來居住了。
這是我村里的一個情況。
我們村還是鎮上的鎮中心,人氣比較旺。在我們周圍其它村里,這種情況比我們村更嚴重,廢棄的老宅基地、老房子更多。
在城里已經居住的子女,大多數不會回來,即便繼承了這樣的老宅基地,大多數也不會去修繕這些老房子。這不是新蓋的瓦房,而是很老很老的房子,很少會有人去修繕這樣的房子。
那么,我就在思考,這些本質上已經廢棄了的農村老宅基地該如何再利用呢?
這里說幾點個人的思考。
一是,全部翻蓋成“住宅樓”。但這樣基本上不可能。首先,位置不行;其次,還有一些農村老人在附近住,不可能讓這些老人直接拆了老房子搬樓上去住的。這樣行不通。
二是,“退宅還耕”。在我們老家,一塊老宅基地,房子面積加上院子面積,大多數都有1畝地的面積了。如果把宅基地退宅還耕,改宅基地為耕地。然后將耕地租出去,對已經搬到城里居住的子女來說,是有利可圖的。
但僅僅是這樣,還是行不通。
原因在于農村宅基地這些年被一些媒體“炒作”成了“寶貝”。很多人觀念上,認為農村宅基地以后一定會值錢,一定會漲價,誰也不想把宅基地變成耕地?這就好比,讓你把建筑用地變成耕地一樣,你也不會同意!
而實際上的情況呢?
宅基地的價值也是要分區域來說的。目前,宅基地只能村內轉讓的情況下。老村里的宅基地,幾乎沒有年輕人問津。誰也不會從那弄塊宅基地去建新房子。更多的人是去主干街道附近買宅基地蓋樓或者直接去買樓房住。
10年前,我家有一塊宅基地,有人拿20萬要買。今年,5萬塊錢都沒有人買了。
原因很簡單,需求變了,人口都進城了,為什么要花錢買塊老村里的宅基地呢?是我的話,我也不會花錢買,因為沒有用處。
哪怕一些宅基地一分錢也不值了,但估計很多人跟我一樣,也不想把它弄成耕地,原因還是對宅基地的升值空間有那么一點僥幸的期待,萬一以后拆遷了呢?豈不是值錢了。
當然,這種可能與抽獎的概率差不多。
除了這些,還有就是家里老人不同意,對老房子有一些懷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