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醫跟醫保一樣嗎
不一樣
一、農村合作醫療和醫保的是一樣的嗎
1、所覆蓋的對象不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只有農民才可以參加,而且是必須以家庭為單位整戶參加,國家實施這個政策,目的是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緩解農民的經濟壓力,保障農民基本衛生服務。
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的醫療保險基金,是國家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而且規定了鄉鎮企業以及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也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
2、繳費方式不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農民自愿參加,農民個人每年繳費標準不能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目前,農村合作醫低于10元,當然根據地區經濟條件來劃分標準,條件好的地區,繳費標準可能會高一些。療保險繳費標準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各個地方根據自身的情況來設置繳費的檔次,當然是多繳多得了。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用人單位繳費率應該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小金要說的是用人單位繳費率和職工本人繳費率不會一直不變的,隨著經濟發展,是可以進行相應調整。
3、待遇不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助,在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補助費用也是不同的,縣內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縣外醫院500元,補助的比例也是不一樣的,縣內一級醫院60%,二級醫院50%,縣外醫院40%。
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參保人除了享受個人賬戶費用門診包干,還可以享受住院醫療,大病的補助以及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的包干待遇,聽起來優惠好多,與農村合作醫療采用不同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行的是統賬結合的方式。
二、農村合作醫療和社保沖突嗎?
1、農村合作醫療和社會保險中的醫療保險是有沖突的,不能同意享受這兩項待遇。所以,沒有必要同時參加。
2、建議注銷掉合作醫療,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每年交費一次,不產生個人賬戶余額,所以不存在轉移費用的問題。
3、如果你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也與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相沖突。建議停止交納農村養老保險。至于農村養老保險已交納的份額轉移問題,可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詳細咨詢。據我所知,現在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來處理這個問題。
?三、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繳納標準是多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1、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不應低10元,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以相應提高繳費標準。鄉鎮企業職工(不含以農民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縣人民政府確定。
2、有條件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適當扶持。扶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類型、出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但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3、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資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體補助標準和分級負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地方各級財政可適當增加投入。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安排補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合作醫療和醫保是一樣的嗎?
醫療保險與農村的合作醫療是不一樣的。職工醫保和農村醫保雖然都可以報銷,但是二者之間只能夠使用一個。相比農村合作醫療,職工醫保有三大優勢,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報銷額度更高,職工醫保累計交滿一定年限后,退休之后就可以免費享受了,而居民醫保是需要一直交下去,交一年保一年。職工醫保會有個人賬戶。
醫保和合作醫療是一樣的嗎
醫保和合作醫療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1、醫保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