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農村宅基地新規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的村莊,原則上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勵采用多種形式在規劃的集中建設區域內建設農村村民新居。
在城鎮穩定就業并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的農村村民,已經通過納入城鎮居民住房保障體系實現戶有所居的,不再為其分配宅基地。農戶家庭有兩名及以上子女需要分戶的,原則上應有一名子(女)與父母共用一處宅基地。
2021年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1、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
通常來講,只有是農村戶口的居民,才能在所處的村莊里申請宅基地。根據我國的相關文件,現在宅基地都要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也就是一個戶口只能申請一個宅基地。在村民獲得宅基地后,村委或其他組織機構就不能夠不顧村民的意愿,強制性地把村民所申請到的宅基地流轉給他人。
2、禁止違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在宅基地得到確權后,村民就合法擁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并且受到國家的保護。也就是說,其他人不得非法收回村民依法獲得的宅基地。但如果村民的宅基地是通過非法得到的,就很有可能會被收回。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對于宅基地,我們擁有的只是它的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我們所擁有的就是它的所有權,也就是說房屋是屬于私人財產。父母可以把自己的房子繼承給子女,即使子女已經變為了城鎮戶口,依舊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因此,相關部門不能把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居民轉移戶口條件。
4、禁止強迫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
為了使農村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我國對一些農村實行了合并政策。有的村民是直接搬到了相關部門給他們蓋的房子里,也有的是拿到了搬遷補償款。在農村合并的過程中,需要考慮的事情有很多,并且根據相關條例規定,是不能夠強迫農民搬出原宅基地的。
從以上四個“禁止”來看,農民的權利極大得到了保障。新修訂的條例從2021年的9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相信在這項政策落實后,我國農村的宅基地以及耕地在管理時就會更加方便,農民的權益也會得到有效保障。
2022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農村宅基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范圍途徑;
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宅基地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房戶關于使用宅基地或生產經營性用地的申請;
2、《個人建房用地審批呈報表》或《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呈報表》;
3、村、組已履行張榜公布的證明材料;
4、屬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須提供城建規劃部門的審查意見或用地規劃許可證;
5、屬違法用地補辦手續的,須附違法用地處理結案材料及落實情況;
6、占用耕地的,必須提供耕地占用稅繳費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