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性質:一般農用地可分為國有和農村全體所有兩種性質。2、用途:一般農用地的用途主要有住宅、綜合、商業、工業以及其它。3、一般農用地與基本農田的區別:農用地的范圍要大于基本農田,其中基本農田僅指受國家特別保護的耕地,而農用地不僅包括耕地,還包括園地、林地、草地、設施農業用地、養殖水面和其他農用地;農用地經法定程序可以轉為建設用地,而基本農田經依法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占用。
一、一般農用地的性質及用途
1、一般農用地的性質,可以分為國有和農村全體所有兩種。其用途可分為住宅、綜合、商業、工業以及其它。其中,住宅產權為70年,工業為50年,綜合為50年,商業為40年,其它則為50年。
2、一般農用地,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等。為保障農用地可持續利用,我國嚴格限制農用地改變用途,對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實行特殊保護, 防止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二、一般農用地和基本農田有什么區別
1、農用地的范圍要大于基本農田。農用地不僅包括耕地,還包括園地、林地、草地、設施農業用地、養殖水面和其他農用地 (包括畜禽飼養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養殖水面、可調整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田坎、曬谷場等);而基本農田僅指受國家特別保護的耕地。
2、農用地經法定程序可以轉為建設用地;而基本農田經依法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占用,除非是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才能占用,而且必須經過國務院批準。